法律问题
阳光保险:非执行董事王京伟曾因新疆浩源信息披露事项受到纪律处分及行政处罚
港股招股书 · 证券监管、信息披露及董事股东合规 · 2022-11-30
公开摘要
公司非执行董事王京伟曾在担任新疆浩源独立董事期间,因新疆浩源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警告和人民币30,000元罚款;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告知该处罚不影响其担任A股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核心结论
公司非执行董事王京伟曾在担任新疆浩源独立董事期间,因新疆浩源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警告和人民币30,000元罚款;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告知该处罚不影响其担任A股上市公司董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