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米高集团:广东米高及四川米高重新申报企业所得税并缴纳额外税款及滞纳金
港股招股书 · 税务、发票及财政补贴 · 2024-03-13
公开摘要
广东米高及四川米高因若干会计处理及利润确认调整重新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已全额缴纳额外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主管部门仅征收滞纳金,未作出处罚。
核心结论
广东米高及四川米高因若干会计处理及利润确认调整重新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已全额缴纳额外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主管部门仅征收滞纳金,未作出处罚。
法律问题
港股招股书 · 税务、发票及财政补贴 · 2024-03-13
广东米高及四川米高因若干会计处理及利润确认调整重新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已全额缴纳额外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主管部门仅征收滞纳金,未作出处罚。
广东米高及四川米高因若干会计处理及利润确认调整重新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已全额缴纳额外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主管部门仅征收滞纳金,未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