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迈富时:合约安排下经营受外资限制业务及部分条款可执行性限制
港股招股书 · 合约安排 · 2024-05-07
公开摘要
公司为符合中国外资准入限制,通过合约安排由外商独资企业控制上海珍岛及综合联属实体,以经营云计算、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增值电信等相关业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整体有效,但若干争议解决、清算及临时救济相关条款在中国法下未必可执行。
核心结论
公司为符合中国外资准入限制,通过合约安排由外商独资企业控制上海珍岛及综合联属实体,以经营云计算、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增值电信等相关业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整体有效,但若干争议解决、清算及临时救济相关条款在中国法下未必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