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极智嘉-W:部分中国租赁物业权属证明缺失、用途不一致及租赁登记备案未完成
港股招股书 · 租赁物业及租赁备案 · 2025-06-30
公开摘要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租用16项物业,其中5项租赁物业出租人尚未提供有效所有权证明;个别租赁物业实际用作办公室与相关权属证明登记用途不同;16项中国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尚未向主管机关登记备案。招股书披露,公司未因此遭遇重大纠纷、政府调查或行政处罚,亦未收到要求完成租赁登记备案的通知或行政处罚决定。
核心结论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租用16项物业,其中5项租赁物业出租人尚未提供有效所有权证明;个别租赁物业实际用作办公室与相关权属证明登记用途不同;16项中国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尚未向主管机关登记备案。招股书披露,公司未因此遭遇重大纠纷、政府调查或行政处罚,亦未收到要求完成租赁登记备案的通知或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