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聚和新材:五处中国内地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或备案
港股招股书 · 租赁物业及租赁备案 · 2026-01-14
公开摘要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于中国内地的五处租赁物业尚未向相关土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未登记不影响租赁协议效力及使用权,但可能被责令限期登记,逾期可能按每份租赁协议罚款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估计最高罚款约人民币50,000元。
核心结论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于中国内地的五处租赁物业尚未向相关土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未登记不影响租赁协议效力及使用权,但可能被责令限期登记,逾期可能按每份租赁协议罚款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估计最高罚款约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