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君屹工业:新三板挂牌期间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并收到警告信
港股招股书 · 证券监管、信息披露及董事股东合规 · 2026-01-23
公开摘要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未能于法定截止日期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并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新三板警告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警告信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影响公司境外上市适格性。
核心结论
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未能于法定截止日期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并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新三板警告信;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警告信属于自律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影响公司境外上市适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