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京新药业:部分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
港股招股书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2-11
公开摘要
往绩记录期间,公司未按照中国适用法律法规为部分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收到补缴要求,并承诺如主管机关要求将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及缴纳滞纳金。
核心结论
往绩记录期间,公司未按照中国适用法律法规为部分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收到补缴要求,并承诺如主管机关要求将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及缴纳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