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市德兰明:上市前投资者特殊权利的暂停、终止及恢复安排

港股招股书 · 特殊股东权利 · 2026-02-15

公司名称
深圳市德兰明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市德兰明
英文名称
Shenzhen PowerOak Newener Co., Ltd.
页码
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第131页
来源
AP申请版本

公开摘要

若干上市前投资者曾获授与公司相关的特殊权利,包括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信息权、赎回权、反摊薄权及董事会董事委任权;根据2026年2月4日补充协议,赎回权于公司首次向联交所提交申请日前一日暂停行使,其他特殊权利将于紧接上市前一日自动终止,并在特定情形恢复。

核心结论

若干上市前投资者曾获授与公司相关的特殊权利,包括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信息权、赎回权、反摊薄权及董事会董事委任权;根据2026年2月4日补充协议,赎回权于公司首次向联交所提交申请日前一日暂停行使,其他特殊权利将于紧接上市前一日自动终止,并在特定情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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