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临工重机:两处自有物业尚未取得有效产权证书
港股招股书 · 土地、不动产及建设工程手续 · 2026-05-20
公开摘要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内地拥有的两处自有物业尚未取得有效产权证书;招股书披露该等物业主要作办公用途,未发生影响使用的权属争议。
核心结论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内地拥有的两处自有物业尚未取得有效产权证书;招股书披露该等物业主要作办公用途,未发生影响使用的权属争议。
法律问题
港股招股书 · 土地、不动产及建设工程手续 · 2026-05-20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内地拥有的两处自有物业尚未取得有效产权证书;招股书披露该等物业主要作办公用途,未发生影响使用的权属争议。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在中国内地拥有的两处自有物业尚未取得有效产权证书;招股书披露该等物业主要作办公用途,未发生影响使用的权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