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租物联:部分场地服务提供商未提供换电站场地权属或使用权证明
港股招股书 · 土地、不动产及建设工程手续 · 2026-05-29
公开摘要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部分场地服务提供商未向公司提供用于放置换电柜的场地所有权或权利证明;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场地服务协议有效且不构成中国法律下的物业租赁,公司无须办理场地服务协议登记。
核心结论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部分场地服务提供商未向公司提供用于放置换电柜的场地所有权或权利证明;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场地服务协议有效且不构成中国法律下的物业租赁,公司无须办理场地服务协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