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曦华:公司授予上市前投资者的赎回权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

港股招股书 · 特殊股东权利 · 2026-06-05

公司名称
深圳曦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曦华
英文名称
Shenzhen CVA Innovation Co., Ltd.
页码
历史及公司架构第97页
来源
AP申请版本

公开摘要

公司与上市前投资者签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授予的赎回权不可撤销地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赎回权已按约定不可撤销终止,并应视为自始无效。

核心结论

公司与上市前投资者签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授予的赎回权不可撤销地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中国法律顾问认为,该等赎回权已按约定不可撤销终止,并应视为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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