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格雷博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及《贷款通则》第73条法律后果
港股招股书 · 资金拆借、贷款、担保及相关 · 2026-06-07
公开摘要
公司于往绩记录期间与一名独立第三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订立三项借款性融资安排,合计借入人民币39.8百万元;中国法律顾问告知,该等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根据《贷款通则》受到处罚,因为公司仅为借款人而非贷款人,且公司未违反融资条款,亦未就该等安排产生纠纷。
核心结论
公司于往绩记录期间与一名独立第三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订立三项借款性融资安排,合计借入人民币39.8百万元;中国法律顾问告知,该等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根据《贷款通则》受到处罚,因为公司仅为借款人而非贷款人,且公司未违反融资条款,亦未就该等安排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