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上海超硅:问题4.1 关于控制权及特别表决权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超硅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超硅
审核编号
206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04页至第8-1-13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并说明:(1)2023年1月、2023年11月、2024年12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安排的背景及原因;(2)结合陈猛直接、间接穿透持股比例,以及通过设置合伙企业并担任持股比例较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获得高比例表决权的情况,说明陈猛、上海沅芷、上海沅英是否符合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股东的资格和持股比例要求,公司治理是否规范有效;(3)结合前述安排综合分析认定陈猛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最近两年控制权是否清晰稳定、上市后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保持控制权稳定措施及重大事项提示。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