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新芯股份:问题5.3:募投项目与三维创新、芯盟科技的竞争关系、利益输送及关联交易规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6-05-19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按《招股书准则》第六十六条补充披露募集资金对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募投项目确定依据、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要求披露发行人、三维创新、芯盟科技在三维集成业务领域的定位、未来发展方向及异同,是否与发行人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发行人未来大力发展三维集成业务情况下,三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让渡商业机会,是否会增加关联交易及变化趋势、规范措施;募投资金用途、产品、经营模式及达产后主营业务或产品是否重大变化;未达产折旧摊销影响及重大事项提示;新增产能消化可行性;未来资金来源、债务及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