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北京通美:首轮问询:必要知识产权是否已转移或授权及业务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6-03-31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司名称
北京通美晶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北京通美
审核编号
106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1-9页至第8-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就独立性问题要求发行人说明:(1)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专利、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是否均已转移或授权给发行人;(2)AXT已无实际业务而采取授权许可方式而非转让的原因、许可使用费公允性;(3)共有专利中AXT的使用情况和规划、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授权许可安排;并要求发行人律师核查必要知识产权是否已转移或授权。另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业务是否完整,销售、采购、资产、人员、技术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参股公司存在混同,发行人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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