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好盈科技:实控人和控制权稳定性、一致行动人认定及锁定期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3-1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深圳市好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好盈科技
审核编号
211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84页至第8-1-19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张捷、刘友辉《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上市之日起37个月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两人持股比例接近、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双方任职及经营管理作用,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实控人变更或治理僵局风险,是否已制定维持控制权稳定的有效措施;(3)结合4人共同提名董事、共同投资、共同作为对赌协议承担方,潘锐祥作为持股比例最高创始股东,何箕清及其亲属作用,并结合规则案例,说明潘锐祥、何箕清与实控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是否属于共同控制人,目前实控人认定是否准确,锁定期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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