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海创光电:关于王艳红的股权代持、明债实股及关联方非关联化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5-11-05 · 终止

公司名称
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创光电
审核编号
179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154页至第8-1-1-155页;第8-3-3-87页至第8-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王艳红主要任职经历、对外投资及与创鑫激光及其实控人的关系,王艳红与蒋峰资金流水往来,王艳红及其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或资金往来;(2)王艳红入股背景、原计划用作股权出资的企业情况,向蒋峰借款情况及原因,还款资金来源,结合借款协议说明是否存在质押发行人股权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通过明债实股方式代持发行人股权;(3)王艳红、李永杰退出发行人的原因,股权转让款用途,是否流向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4)蒋峰是否通过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结合创鑫激光关联方认定说明蒋峰及创鑫激光是否为关联方,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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