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飞仕得:问题17.4:信息披露质量与同业竞争披露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4-12-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杭州飞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仕得
审核编号
181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509页至第8-1-5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根据《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完善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提高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的针对性、准确性、重要性排序;并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第一条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该问题中,本项仅纳入同业竞争及证券监管信息披露合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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