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先锋精科:李欢、邵佳及其关联方持股、代持、股东适格性和一致行动关系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9-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先锋精科
审核编号
183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58页至第8-1-95页、第8-3-71页至第8-3-9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李欢、邵佳履历、对外控制或投资企业、主营业务、资产人员构成及经营情况;入股发行人及股份代持原因;结合协议、受让股权款项来源及支付情况说明认定代持及解除的依据是否充分;(2)李欢因配合调查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李欢、邵佳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股东不适格情形,2020年末清理代持时的中介机构及是否更换中介、推迟申报;(3)冉冉芯设立、历次股权变动、自然人股东履历及适格性,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未披露关联关系;(4)李欢为张静代持的原因、形成和解除过程、定价公允性及资金来源,并结合张静持股约定和各方关系说明股份支付原因;(5)佳佳精密相关股份平移至优合合伙的过程、代持形成及解除、由佳佳精密代持的原因及合理性、认定代持和解除依据是否充分、佳佳精密购买发行人产品用途及后续使用;(6)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第二款说明李欢、邵佳是否与实控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股份锁定期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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