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北斗院:共同控制、表决权委托及控制权稳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9-26 · 终止

公司名称
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北斗院
审核编号
181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265页至第8-1-1-291页;第8-3-35页至第8-3-6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各实际控制人穿透后持股比例,并说明:《一致行动协议书》《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签署原因及背景,签署补充协议前后内部决策机制、七人职能分工、表决票分配机制、分歧解决机制是否变化,是否出现公司僵局及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实际控制人内部分配表决权票数机制和分配结果历史上是否变化,未按持股比例分配表决票的合理性及内部程序,是否存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所述实际支配表决权比例最高主体变化;未来如内部决议无法取得5票及以上同意票的解决措施;深圳阳建合伙人履历、入股背景、注资时间、定价依据、与第二次增资价格差异原因,文敏家族退出发行人子公司的原因,表决权委托给国科防务的原因、执行情况、违约影响及是否构成一致行动或共同控制;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控制权结构是否稳定以及保持控制权稳定措施。交易所还要求核查深圳阳建合伙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并核查最近两年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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