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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潮新材:实际控制人控制权集中、亲属持股任职及内部治理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7-03 · 终止

公司名称
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潮新材
审核编号
199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15页至第8-1-124页、第8-3-28页至第8-3-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说明:(1)发行人股权高度集中的原因;(2)何向阳、何晟亲属在发行人处持股和任职情况,包括亲属关系、持股数量、入股价格和时间、具体职务、任职期间、领取薪酬情况等;(3)结合实际控制人亲属的招聘、录用和离职过程,说明人员招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4)结合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权力集中于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说明是否导致公司内部治理风险,如何防范实际控制人凌驾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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