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亚通新材:问题3:历史沿革、股权代持、员工持股及国资程序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6-25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亚通新材
审核编号
187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14页至第8-1-132页;第8-3-4页至第8-3-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亚通有限设立时以自然人小组方式代持股份是否合法合规,相关自然人是否签署代持协议,与相关自然人实缴出资是否匹配;历史上所有股权代持是否已彻底清理,清理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顾小龙单独持股原因及其在冶金院和发行人的职责、贡献;(3)员工持股是否符合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相关规定,入股资金来源,平台内部流转、退出机制及股权管理机制是否健全;(4)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确定方式、基本情况、引入原因,是否与客户、供应商有关联关系;(5)历次股权变动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并要求提供浙江省国资委确认复函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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