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亚通新材:问题17:安全生产和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 · 2024-06-25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冶金院所受行政处罚依据,并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第三条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相关整改措施及运行情况;(2)冶金院、发行人及子公司实际从事业务是否涉及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生产经营;(3)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