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锦江电子:员工持股计划、期权激励计划、服务期及离职人员纠纷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6-05 · 终止

公司名称
四川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锦江电子
审核编号
183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99-213页;第58-8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核查报告期内历次股权激励授予数量、价格、公允价值、服务期约定及公允价值差异合理性;结合合伙协议、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中服务期、锁定期、份额转让及定价条款,以及持股平台成立至今离职员工相关条款执行情况,说明服务期认定准确性,离职人员与发行人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说明外部投资者通过受让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取得发行人股权的背景、原因、过程、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股权激励制度和约定,出让份额员工、份额数量、转让价格及公允性、受让方,2021年取消服务期限制的方式;发行人律师另需核查员工持股计划及期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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