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树根互联:实际控制人认定、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8-22 · 终止

公司名称
树根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树根互联
审核编号
1164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80页至第8-3-95页;第8-3-120页至第8-3-125页;第8-3-30页至第8-3-3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各员工持股平台设置两名普通合伙人的主要考虑、内部决策机制、合伙协议主要条款,贺东东与梁在中关于经营管理发行人的相关安排,并结合贺东东任职情况、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在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管理中作用等说明贺东东和梁在中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或一致行动关系;结合梁稳根控制三一重工、华胥基金等情况说明是否与梁在中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梁稳根与梁在中是否对发行人构成共同控制;说明长沙工物、宁波迈思成立背景、主营业务及贺东东及其控制企业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梁在中及其控制企业是否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梁在中任职9家境外企业的成立背景、主营业务及与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直间接业务及资金往来;说明共青城树根投资合伙企业成立背景及与发行人、关联方关系。第二轮进一步要求结合根智慧存在大量三一方股东、主要业务来自三一集团、多名董监高来自三一集团等情况分析发行人是否实际受三一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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