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西高院:中国电气装备重组后同业竞争及相关业务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3-04-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1)相关同业竞争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核查意见和认定依据;(2)结合发行人和关联方竞争业务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披露相关资产、业务安排及解决同业竞争的明确可行措施。并要求发行人说明:未将西电集团下属西电套管、西变组件相关检测业务注入发行人的原因;4家企业检测/认证资质到期时间,到期后是否续期并持续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