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派瑞特气:经营性资产租赁、专利及商标授权与资产完整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3-03-1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派瑞特气
审核编号
1194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46页至第8-1-64页、第8-3-1-44页至第8-3-1-5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H厂和F厂产能、生产产品收入、产线切换进展,H厂租赁费用公允性,2024年逐步停止生产后环保设施、资质证件等配套资产在F厂的变更、承接情况及搬迁影响;(2)租赁设备是否属于关键核心设备,后期F厂是否继续使用或重新购置,租赁费用是否公允;(3)H厂停产后资产、设备处置方案;(4)“三氟化氮气体的纯化方法”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关系及对技术发展、业务经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F厂业务是否依赖该专利;(5)许可使用商标对业务开展的作用,能否确保长期使用,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6)厂房、专利、商标、设备等资产未划归发行人所有而采用租赁、授权使用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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