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中感微:关于前次IPO准备及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证券发行承诺、分拆上市及板块定位 · 2023-03-01 · 终止

公司名称
无锡中感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感微
审核编号
129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505页至第8-1-507页;第8-1-5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2019年变更辅导上市中介机构及上市计划调整的原因;要求保荐机构说明业务承接过程是否重新执行核查及相关工作程序,是否与前任中介机构沟通,使用其工作及相关流程是否合规,在重要事项判断上是否与前任中介机构存在重大差异及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影响。交易所还要求发行人按照《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招股说明书格式准则》全面梳理优化招股说明书披露,包括在研项目人员和经费投入、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平比较、核心技术收入口径、精简行业发展内容、简化会计政策、提高风险因素针对性并充分披露风险原因和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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