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新中大:关于子公司、杭州建升与杭州筑升及共同投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3-02-10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关系,并说明:(1)与合资方共同设立子公司的背景、母子公司业务协同和分工,历史上发行人及实控人与客户、供应商共同投资情况,投资价格及销售、采购价格公允性;(2)杭州建升、杭州筑升主营业务,其他合资方另设杭州筑升的考虑,注销前杭州建升与杭州筑升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关键岗位人员、主要销售人员、客户供应商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是否与发行人存在重叠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