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华海诚科:关于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一致行动协议及控制权稳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2-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海诚科
审核编号
117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81页至第8-1-9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否附条件、是否可撤销,无法形成统一意见时“各方过半数”的含义,以及陶军间接持股部分是否计算在内,协议约定是否清晰明确;(2)结合德裕丰合伙协议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说明陶军能够控制德裕丰所持股份表决权的依据,未将德裕丰纳入一致行动关系的原因;(3)杨森茂自设立以来任职、经营参与、表决情况、对外投资及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通过不认定杨森茂为实际控制人以规避同业竞争认定;(4)韩江龙、成兴明、陶军加入公司前合作经历、加入时间、职责、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背景,结合公司章程、协议安排和公司治理运行说明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5)结合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股份锁定、限售及减持计划说明实际控制权能否稳定;并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就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符合科创板审核问答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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