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诺诚健华:股东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核查及主要股东信息披露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2-08-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环节及落实函要求发行人、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等规定,做好股东核查、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核查和主要股东信息披露并发表明确意见;如确实无法穿透核查,应按规则提供充分依据;同时要求发行人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主要股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