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晶华微:注册环节对志合电子前员工竞业限制、纠纷、生产能力及销售真实性的补充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2-07-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发行人:(1)补充披露发行人实控人与志合电子实控人郑根花、卢丽晓、杨敏榕相识背景;(2)补充披露郑根花等三人设立志合电子原因,其与伟创电子是否签署竞业禁止协议、设立志合电子是否与伟创电子存在纠纷;(3)结合志合电子设立时生产线、厂房、机器设备等配置进展,进一步补充披露志合电子刚成立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合理性。并要求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志合电子终端销售、发行人主要相关方资金流水的核查情况,结合前述情况审慎发表发行人向志合电子销售真实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