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和泽医药:MAH类业务客户、项目平台及宏越药业受让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真实性 · 2021-12-22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和泽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和泽医药
审核编号
93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96页至第8-1-116页;第8-3-77页至第8-3-89页;第8-1-150页至第8-1-19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MAH类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龙头公司业务布局和收入增长是否匹配;(2)宁波奥司、金华奥韦、宁波特翎、宁波那非、金华拉非与其他生物医药产业公司合作情况,客户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成立合伙企业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公司在申报前不再担任相关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原因,除共同投资设立企业外,其他投资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关系或利益安排;(3)厦门新大维、王来仕向宏越药业转让相关技术开发合同权利义务的背景、商业合理性、转让前履约、收入确认及款项支付情况;(4)宏越药业成立后短时间内受让权利义务的背景、研发进展、款项支付、资金来源,实际控制人及参与转让四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5)MAH类业务客户研发管线来源及其与自身研发实力是否匹配。第二轮进一步要求结合MAH客户历史和当前出资人、主要任职人员、相关人员或机构与公司合作关系等情形梳理MAH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并说明MAH业务回款及真实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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