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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关于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及历史协议“股份代持”表述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12-1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希荻微
审核编号
89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86页至第8-1-1-108页、第8-3-87页至第8-3-9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对未任职于发行人处的激励对象进行股权激励的原因,历次股权激励是否涉及客户或供应商;说明历次股权激励过程、程序、协议签订及时间点,未书面确认的3名员工是否提起诉求、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可能赔偿金额或争议股份数量占比;说明股权激励协议包含“股份代持”字眼的原因,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实际控制人支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二);同时问询期权公允价值、股份支付、行权调整、现金结算期权等会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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