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德冠新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方任职、领薪及人员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1-11-26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德冠新材
审核编号
645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1-74页至第8-3-1-7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自查并修改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说明:(1)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方领取薪酬的原因及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相关人员在其他企业的主要工作,是否能保证专职于发行人生产经营管理,相关企业是否存在代垫工资;(2)公司人员是否具备独立性,是否满足《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科创板招股说明书准则》第六十二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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