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国光电气:新余环亚收购发行人股份的自愿性、程序、估值差异、董监高25%限制及税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1-08-0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逐项核查:新余环亚收购股份背景、原因、资金来源,转让自然人股东是否自愿、是否存在纠纷;新余环亚及实控人与蒋世杰、宋德明、王育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收购框架协议》内容;三名高管代表签约主体是否适格、是否经全体自然人股东同意、本次收购程序及主管审批需求;收购作价与预计市值差异、是否损害被收购人利益、是否知悉上市计划、是否真实意思表示;新余环亚后续对外转让价格差异及合理性;第三次集中收购在框架协议到期后是否合法有效;未转让股东原因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收购董监高股权是否可能因违反《公司法》无效,是否构成发行法律障碍;股份转让税费是否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