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振华新材: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三类股东”及出资来源、代持情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8-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振华新材
审核编号
83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10页至第8-1-1-26页、第8-3-15页至第8-3-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中是否存在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相关出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按照《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9问核查和披露,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是否属于“三类股东”,“三类股东”是否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纳入监管、履行备案或登记程序,是否涉及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相关中介及董监高等是否在“三类股东”持有权益,是否已作出锁定和减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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