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吉利汽车:控股股东旗下整车品牌及其他业务的同业竞争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1-06-25 · 终止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结合沃尔沃、领克、路特斯、极星汽车等相关企业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主营业务、产品服务特点、技术、商标商号、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的关系,以及业务替代性、竞争性、利益冲突、同一市场销售等,论证是否与发行人构成竞争,不能简单以销售地域或产品档次不同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并说明是否构成对发行人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及防止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让渡商业机会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