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微众信科:关于113号文、银税直连、涉税数据来源及脱敏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4-15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微众信科
审核编号
584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12-37页;第159-190页;第4-30页;第7-1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13号文出台前银税互动平台模式的背景、原因,税局与银行选择第三方搭建平台的原因,平台搭建是否合法合规;发行人参与省市银税互动平台搭建的原因、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参与建设单个平台企业数量;全国平台数量、发行人参与数量、建设成本及会计处理;实行平台地区银行是否可直连获取税务数据及选择平台的原因;直连转换是否涉及业务模式和数据传输方式改变及合同约定;113号文出台后银行是否为税务数据唯一来源,数据来源持续性、稳定性、及时性如何保障,是否有无法对接税务数据丢失客户风险及应对措施;113号文对业务持续性、拓展限制、竞争格局、客户粘性、核心技术适用性、经营业绩的影响;涉税信息脱敏影响及应对措施;新增、续约、流失客户情况;非直连平台建设方、运营方及归属权;是否存在重点信息遗漏并补充风险揭示。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