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正弦电气:无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及一致行动争议解决机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3-3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正弦电气
审核编号
631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39-45页;第29-35页;第4-10页;第3-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首轮问询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涂从欢、张晓光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披露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并要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认定无控股股东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符合《审核问答(二)》问题5、补充协议签署前后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第二轮问询进一步要求说明涂从欢依其股份表决权是否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认定无控股股东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重大决策如何完成、是否存在股东僵局及是否影响持续经营。审核中心落实函进一步要求说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如双方无法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则均投反对票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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