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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3-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九联科技
审核编号
51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4页至第8-1-11页;第8-3-5页至第8-3-1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并由律师核查:(1)认定詹启军、林榕为实际控制人的具体依据、行使实际控制权方式及是否符合实际情况;(2)是否基于《一致行动协议》认定,2019年3月才签署协议的原因,签署前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3)最近两年两名实际控制人和四名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中是否出现意见分歧,实际控制权是否变化;(4)未将四名一致行动人认定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规避同业竞争、锁定期等监管要求;(5)不谋求控制权承诺的出具主体、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均出具、主要内容;(6)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对控制权稳定性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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