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森泰股份:主要客户体系内是否存在发行人竞争对手及律师核查程序是否充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真实性 · 2021-02-23 · 终止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问题14.7指出,首轮回复称发行人律师查阅主要客户调查函,会计师通过走访、视频访谈及调查函了解主要客户体系内企业是否存在公司竞争对手;《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依据客户调查函认定主要客户体系内不存在生产高性能木塑复合材料或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的企业。问询要求发行人律师说明取得客户填写调查函的具体情况,会计师说明走访、访谈、调查函分布数量和回函比例,并分别结合方法充分性、严谨性说明核查是否到位、结论依据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