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海优新材: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12-1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优新材
审核编号
45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2页至第8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关注发行人向关联方共城通信租赁房屋,且李民、李晓昱分别持有共城通信60%、40%股权,要求说明相关场所具体用途、能否长期使用、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以及是否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按《审核问答(二)》之7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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