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之江生物:资金占用、共用人员、代持交易及内控缺陷整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12-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之江生物
审核编号
51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30页至第8-1-172页;第8-3-25页至第8-3-3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要求说明报告期内:(1)是否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垫付费用,若存在说明具体情况、发生原因、金额、整改情况并披露;(2)是否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通过代持公司与发行人交易、与发行人共用人员,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发行人内控是否存在缺陷;(3)设备投放或出借业务是否规定试剂最低采购量、是否涉及捆绑销售及违法违规经营。另要求说明与收入、采购、资金、费用、资产相关内控是否存在缺陷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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