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之江生物:前次申报以来中介机构更换及新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0-12-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之江生物
审核编号
519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21页至第8-1-129页、第8-1-168页至第8-1-172页;第8-3-22页至第8-3-24页、第8-3-31页至第8-3-3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第二轮问询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说明:前次申报以来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及签字人员是否发生变化;历次更换中介机构后,新的中介机构是否重新执行核查及相关工作程序,是否使用前任中介机构工作,若使用是否合规;历次新中介机构进场后是否对前任中介机构相关结论进行调整及调整情况。另要求说明是否独立核查ERP和OA系统、是否将财务数据与系统数据核对,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财务人员等资金流水核查情况,以及对客户、客户服务商、供应商走访是否受限并采取替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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