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上海合晶:无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是否规避监管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12-08 · 终止

公司名称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合晶
审核编号
56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23至8-3-3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说明合晶科技、STIC股权结构及A、B类优先股权利安排,董事会成员提名股东,结合合晶科技章程、三会运行、董事高管提名任命、内部治理、重大事项表决、日常经营决策、境外一致行动或控制权法规,说明焦平海、王泰元、焦生海、叶德昌、刘苏生能否控制合晶科技和发行人;说明前述五人控制企业是否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说明发行人发起人审议提名董事过程;结合最近2年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说明实际控制人是否变化;结合《审核问答(二)》第5条论证无实际控制人认定合理性及是否通过不认定实际控制人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说明上市后无实际控制人情况下保持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稳定的措施;并要求律师结合章程、协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实际运作情况核查无实际控制人依据是否充分,以及前述自然人、合晶科技是否通过核心技术、生产经营或特殊权利安排实际控制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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