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上海合晶:销售渠道独立、关联担保及整体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12-08 · 终止

公司名称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上海合晶
审核编号
563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3-159至8-3-161页;第8-3-179至8-3-18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建立独立销售团队和销售渠道,相比可比公司销售人员少、销售费用率低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渠道是否与合晶科技重叠或混同,是否存在合晶科技等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说明境外采购和销售是否依赖合晶科技担保,发行人自身能否独立实现境外采购和销售。交易所还要求结合18.1至18.5说明发行人业务是否完整,销售、采购、资产、人员、技术是否与关联方混同,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是否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12条和招股说明书准则第62条,并说明与合晶科技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承担或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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