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三旺通信: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0-12-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2条,对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2名机构股东进行全面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核查事项包括新增股东基本情况、产生原因、增资价格及定价依据、股权变动是否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与发行人其他股东及中介机构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股东资格、信息披露及股份锁定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