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蓝特光学:股东身份信息、发行股份数量及重大合同信息披露补充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重大合同、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 2020-08-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蓝特光学
审核编号
357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17至8-1-18页、第8-1-237至8-1-2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按照招股说明书准则补充披露:持股5%以上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及公开发售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等信息。后续问题还要求修改招股书中有关“发行股数”的信息,补充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及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并补充披露重大销售合同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的标的、履行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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