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问题

路德环境:第二轮问题1:实际控制人等股东与华晨投资、正涵投资现金补偿约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8-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路德环境
审核编号
276
审核阶段
问询与回复
页码
第8-1-2-4页至第8-1-2-6页;第8-3-2-5页至第8-3-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交易所指出华晨投资、正涵投资2011年12月增资入股发行人时与季光明等主体约定回购条款等对赌安排;回购条款因上市期限和权利行使期限届满而失效,但2015年5月补充约定中存在公司实现IPO后由季光明和其他23名股东以从发行人分得的股东红利向华晨投资、正涵投资支付现金补偿,累计分别达到900万元的安排。交易所要求发行人补充披露现金补偿约定是否存在时间限制,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该约定对持续经营能力、投资者权益及本次发行上市是否存在潜在不利影响。

相关链接